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共吉林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在省中直部门、单位建立干部荣退机制的试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我校教职工荣誉退休制度,教育引导退休教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高校教育工作者的职业本色,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和专业特长,为助力我校建设发展续写新篇章、作出新贡献,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荣誉退休制度,是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健全离退休教职工“三项建设”长效机制,增强他们对组织的归属感和政治荣誉感,激发他们继续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的热情,体现学校政治关怀、生活关怀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对象
全校具有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新批准退休的教职工。
三、荣退内容
1.开展退休谈话。教职工退休前,副处级以上的干部,由校领导或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与干部本人进行一次退休谈心谈话。其他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退休教职工进行一次退休谈心谈话。回顾教职工的工作经历,肯定工作成绩,加强情感沟通,听取意见建议,提出希望要求,确保思想稳定。
2.举行荣退仪式。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所在单位领导、教职工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采取领导讲话、颁发荣退证书、教职工代表寄语、本人感言、合影留念等形式进行。退休仪式一般在教职工退休批复后一周内举行。
3.做好服务衔接。由人事处提前通知退休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以及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协助新退休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由离退休工作处宣传离退休工作方针政策,帮助他们科学规划退休生活,安享幸福美满生活,并将退休教职工信息及时录入名册。
4.做好党员关系交接。党员教职工退休时原所在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要做好交接,及时明确组织隶属关系、党费标准及交纳衔接,编入老干部党支部。新退休党员本人应在退休手续办理后10日内到所在党支部报到,按照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5.强化党纪党规教育。通过座谈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退休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和干部退休后兼职、从业、出国(境)等政策规定,帮助他们强化纪律意识、永葆政治本色。
6.继续引导发挥作用。鼓励和支持退休教职工主动融入社会,遵循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原则,力所能及地为学校、社会发挥作用、奉献余热。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部、人事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要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2.认真服务。退休教职工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离退休教职工退休前后的各项服务工作,积极关心退休教职工的心理和生理健康,保证他们顺利步入退休生活。
3.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形式多样、氛围浓厚的荣誉退休仪式活动,让退休教职工感受到组织关怀和学校爱护,留下温馨的吉医回忆。
吉林医药学院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