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
2025为了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关工委(教关委函〔2024〕15号),吉教关函字【2024】18号1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吉林医药学院关工委建设,结合我校关工委建设和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关工委的部署,开展我校“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为做好第一周期(2025年—2026年)建设工作,...
04/16
202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关工委”)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校关工委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校关工委特设立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二级“关工委”),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二级关工委主任由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担任,校关工委审核批准。二级关工委主任由本学院党组织发文任命。二级关工委委员由本学院关工委进行日常管理。...